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民用建筑首层外墙外保温设计的通知(青建设〔2014〕348号)
摘要:西宁市建委,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,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工程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构: 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首层外墙外保温质量,解决首层外墙外保温因经常性碰撞而导
西宁市建委,海东市城乡规划和建设局,各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,各工程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构:
为加强我省民用建筑首层外墙外保温质量,解决首层外墙外保温因经常性碰撞而导致的空鼓、脱落、裂缝等问题,提高持续保温效果,结合我省城乡建设实际,现就相关要求通知如下,请各工程设计单位、施工图审查机构严格执行:
(一)外墙外保温设计应符合我省城市规划、消防、环保、节能等法律法规规定。
(二)规范外墙外保温设计要求,保证工程质量,做到技术适用、安全可靠、经济合理。
在首层层高范围内,外墙外保温均应采取如下加强措施,并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进行细化设计:
采用金属、石材等非透明幕墙结构的建筑,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。
宜采用保温装饰一体化板,其设计应按项目具体情况,根据饰面、面板材料以及保温材料等进行选用。
外贴轻质软性外墙砖、轻质仿石材系列,其设计应按项目具体情况,选择饰面材料,并采用专业粘结剂与外保温基层墙面粘接。
采用外贴面砖,应当采取加强措施,使用钢丝网架保温材料,保温材料燃烧性能等级应满足现行规范要求。
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《关于印发加强我省住宅首层外保温设计构造措施的通知》(青建设〔2013〕397号)于本文下发之日废止。
主办: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承办:青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信息中心


